項目 | 教育會考 | 國中基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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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源依據 |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|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|
功能 | 1.可使每一位國三學生、教師、學校、家長、主管機關瞭解學生學習品質,並為下一學習階段(高中、高職或五專)作好必要的準備。 2.國中可參酌國中教育會考評量結果,提供學生升學選擇之建議,輔導學生適性入學。 3.可作為高中、高職及五專新生學習輔導參據。 | 1.高中、高職及五專多元入學管道的重要依據,主要為測量國三學生各學習領域的基本能力。 2.測驗分數可作為申請入學、甄選入學或登記分發入學的依據。 |
施測對象 | 全體國三學生 | 全體國三學生 |
辦理時間 | 預定自民國103年起每年5月舉辦1次 | 民國90年-100年每年舉辦2次; 民國101年改為舉辦1次 |
命題 依據 |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|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|
科目 | 國文、英語(包含聽力)、數學(包含非選擇題型)、社會、自然及寫作測驗 | 國文、英語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及寫作測驗 |
題型 | 選擇題與非選擇題型 | 選擇題型 |
測驗難度 | 難易適中 | 中等偏易 |
計分方式 | 標準參照 | 常模參照 |
結果呈現 | 國文、英語、數學、社會及自然評量結果分為精熟、基礎及待加強3個等級;寫作測驗分為一至六級分。 | 除寫作測驗為標準參照之六級分制外,其餘均以量尺分數計算(5科最高分為80分,寫作測驗12分,總分為412 |
自民國103年起實施的教育會考,規劃於每年5月擇一周六、日實施,為期2天,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臺師大心測中心)負責命題、組卷、閱卷與計分,以達公平客觀並實踐國家課程目標。教育會考重要事項之審議、協調及指導,由教育部、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與臺師大心測中心組成教育會考推動會負責,教育會考推動會下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,統籌全國試務工作,並由各直轄市政府輪流辦理為原則。考區試務工作,則由考區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,並得委由考區所在地之學校設教育會考考區試務會辦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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